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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加大支持和服务港澳同胞使用通用语言文字

 近日,教育部、国家语委印发了《〈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分工方案》的通知。


  通知指出,加大支持和服务港澳同胞学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力度。充分利用两岸语言文字交流合作协调机制,推动两岸语言文字学术交流和语言文化交流。创新拓展与港澳台青少年的语言文化交流活动,此项工作将由教育部牵头,文化部、团中央、国家语委参与实施。


  将继续编写和推广应用两岸中华语文工具书、科技名词工具书,进一步完善两岸中华语文知识库网站建设,继续推动汉字简繁文本转换技术等的合作研究与开发,此项工作将由国家语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中科院参与实施。


  另外,将加强与重点国家的语言文化交流与合作,开辟多层次语言文化交流渠道。推动中华优秀语言文化走向世界,打造交流品牌,做好中华思想文化术语传播工作,由文化部牵头,外交部、教育部、国家语委参与实施。


  将继续建设好孔子学院和孔子课堂,探索创新教学方式方法,由国家汉办牵头,教育部、国家语委参与。


  开展海外中文教师普通话培训,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的海外推广力度,由侨办牵头,国家汉办、国家语委参与。并拓展中文在国际组织和国际社会中的使用范围,由国家语委牵头,外交部、商务部、文化部、侨办、国家汉办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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