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协关于开展新时期广东省杰出女科技工作者宣传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粤科协办〔2014〕20号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地级以上市科协,佛山市顺德区科协,省直各有关单位,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央驻粤有关单位及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培养和造就一大批高层次女性科技人才,激励广大女性科技工作者为建设创新型广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总目标贡献力量,营造“巾帼不让须眉”干事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经研究,省科协组织开展新时期广东省杰出女科技工作者宣传人选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在我省(含中央驻粤单位)从事科学技术工作,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4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女科技工作者。
(一)省科协所属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推荐本学科领域的候选人;
(二)省直各有关单位,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央驻粤各有关单位推荐本单位或本行业的候选人;
(三)各有关企业推荐本单位的候选人;
(四)各地级以上市科协,佛山市顺德区科协负责推荐本市(区)的候选人。
二、推荐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科学道德与学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推荐:
(一)在科学研究工作中提出了新的思想或创造了新的方法,取得了创新性的研究成果,对某一学科的发展产生了现实推动作用;
(二)在技术开发、工程建设中锐意创新,解决了经济建设中的重要难题,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
(三)在科学技术知识普及或科技管理工作中做出了突出贡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推荐名额
各有关单位可推荐1-3名。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推荐范围、条件和名额,精心组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拓宽选人渠道,保证质量,认真做好广东省杰出女科技工作者宣传人选的推荐工作。各个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报送有关材料后,由专家评选并结合专访组的调研情况确定入选名单,编辑出版《新时期广东省杰出女科技工作者》图书或光盘,分期分批在广东省科协网站、广东科技报等媒体宣传报道杰出女科技工作者的先进事迹。
(二)请各单位在广东省科协网站(www.gdsta.cn)“通知通告”栏中,查阅并下载本通知及《广东省杰出女科技工作者宣传人选推荐表》。
(三)请于2014年5月30日前将《广东省杰出女科技工作者宣传人选推荐表》纸质材料1份和工作照2张,寄送到广东省科普中心。《广东省杰出女科技工作者宣传人选推荐表》和照片电子版,请发送电子邮件到kpzyz@qq.com 及 634374657@qq.com。
五、联系方式
(一)项目实施单位:广东省科普中心
联系人:李薇
电 话:020-83548472
传 真:020-83544390
通讯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广东科学馆216室,邮编:510040
电子信箱:kpzyz@qq.com; 634374657@qq.com
(二)项目指导单位:广东省科协直属机关妇委会
联系人:李役青
电 话:020-83550432
广东省科协
201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