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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的通知

(二)报考资格审核

1.考生须诚信报考,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通讯信息必须填写考生本人手机号码),并对提交的报名表及相片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网上报名完成后要及时下载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打印。对信息不真实者和未及时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者,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2.按照属地原则,各市考试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考务文件规定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并负责。

3.省人事考试局将加强对全省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工作的抽查和监督指导, 对把关不严、审核不合格的单位和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考场设置

全省考场设在广州。考试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四)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在考前五个工作日内(上半年在5月20日9:00-5月24日17:00期间,下半年在11月4日9:00-11月8日17:00期间)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下载准考证,并用A4纸打印。逾期未打印者,后果自负。

(五)成绩公布

考试结束60天后,考生可通过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www.catti.net.cn)查询考试成绩。

(六)证书发放方式

各市考生证书由所在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发放。省直报名点报考的考生,可在报名填表时选择“证书速递”服务(由快递公司向考生收取快递费用)由考生本人签收;也可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

(七)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函〔2013〕211号和粤价〔2009〕182号文,我省一级笔译翻译每人1155元,一级口译翻译每人1500元。二级笔译翻译每人590元,二级口译(交替传译)翻译每人740元。三级笔译翻译每人500元,三级口译翻译每人640元。

(八)考试用书

为做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服务工作,我省考试用书委托省人才交流协会开展,订书的单位或考生请登录该协会网站(www.gdhra.org.cn)查询购买(联系电话:020-37603186、37604090)。各市考试用书的征订工作由各市考试管理机构向省人才交流协会订购或用其它方式订购。

 

附件:1.2013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2.2013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报名发证登表                    

   3.2013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表

   4.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159所)

   5.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201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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